爭 简体字
异体字
拼音 zhēng
注音 ㄓㄥ
部首
部外笔画 4画
总笔画 8画
详细解释

基本字义

zhēng ㄓㄥˉ

1、“争”的繁体字。

2、奪取、互不相讓。《左傳·隱公十一年》:“公孫閼與潁考叔車,潁考叔挾輈以走。”《北史·卷二十二·長孫道生傳》:“嘗有二鵰,飛而肉,因以箭兩隻與晟,請射取之。”

3、較量﹑競。《書經·大禹謨》:“汝惟不矜,天下莫與汝能。汝惟不伐,天下莫與汝功。”

4、辯論。如:“據理力”。《左傳·昭公六年》:“民知端矣,將棄禮而徵於書。”《史記·卷五十五·留侯世家》:“此難以口舌也。”

5、相差﹑差別。唐·杜荀鶴《自遣詩》:“百年身後一丘土,貧富高低幾多。”《水滸傳·第六十九回》:“我這行院人家坑陷了千千萬萬的人,豈他一個?”

6、規勸。同“諍”。《呂氏春秋·仲春紀·功名》:“關龍逢﹑王子比干能以要領之死,其上之過。”

7、如何。同“怎”。唐·韓偓《哭花詩》:“若是有情不哭,夜來風雨葬西施。”元·鍾嗣成《一枝花·生居天地間套·梁州曲》:“奈灰容土貌,缺齒重頤。”

宋本廣韻

廣韻目次:下平十三耕

小韻 反切 聲母 韻母 聲調 平水韻 等呼 韻攝 韻部 国际音标 罗马字
側莖 耕開 平聲 開口二等 ʧæŋ creng/trae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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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熙字典

【巳集中】【爪部】

爭·康熙筆画:8·部外筆画:4

()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側莖切《集韻》甾耕切,音箏。《說文》引也。从。《徐鉉曰》音曳。二手而曳之,爭之道也。《廣韻》競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汝惟不矜,天下莫與汝爭能。汝惟不伐,天下莫與汝爭功。

又《玉篇》諫也。

又訟也。《增韻》理也,辨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爭辨訟,非禮不決。

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印藪有爭不識,爭同。

又《集韻》側逬切,箏去聲。義同。

又《廣韻》本作諍,諫諍也,止也。《孝經·諫諍章》天子有爭臣七人。《韻會》俗作争,非。

據考證:〔《禮·曲禮》非理不決。〕謹照原文非理改非禮。

说文解字

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
【卷四】【部】爭

引也。从。側莖切〖注〗臣鉉等曰:,音曳。,二手也。而曳之,爭之道也。
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
引也。凡言爭者,皆謂引之使歸於己。从。從猶從手。余制切。抴也。抴,引也。側莖切。十二部。

方言集汇

粤语:caang1zaang1zang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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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nglish

to dispute, fight, contend, striv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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