謳 简体字
异体字
拼音 ōu
注音
部首
部外笔画 11画
总笔画 18画
详细解释

基本字义

ōu ㄡˉ

1、歌唱:歌(歌頌,讚美)。

2、民歌:“乃立樂府,采詩夜誦,有趙、代、秦、楚之。”謠。

宋本廣韻

廣韻目次:下平十九侯

小韻 反切 聲母 韻母 聲調 平水韻 等呼 韻攝 韻部 国际音标 罗马字
烏侯 平聲 開口一等 ʔəu qu/ou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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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熙字典

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

謳·康熙筆画:18·部外筆画:11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烏侯切,音歐。《廣雅》歌也。《玉篇》吟也。《正字通》謳爲歌之別調,歌爲謳之總名。《史記·張儀傳》秦將以美人聘楚,以宮中善歌謳者爲媵。《列子·湯問篇》薛譚學謳於秦靑。《說文》齊歌也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漢王旣至南鄭,諸將及士卒皆歌謳思東歸。《師古註》謂齊聲而歌。或曰齊地之歌。

又姓。《左傳·哀十三年》越大夫謳陽。

又與嘔同。《荀子·富國篇》拊循之,唲嘔之。《註》唲嘔,嬰兒語聲。嘔與謳同。

又《集韻》《類篇》匈于切,音吁。煦也。

又於謳,欲化貌。《莊子·大宗師》需役聞之於謳。《註》歌以樂之也。於音烏。

又《集韻》《類篇》邕俱切,音紆。《說文》義同。《陸機·吳趨行》楚妃且勿歎,齊娥且莫謳。四坐淸聽,聽我歌吳趨。謳叶趨。

说文解字

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
【卷三】【言部】謳

齊歌也。从言區聲。烏侯切
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
齊歌也。師古注高帝紀曰。謳,齊歌也。謂齊聲而歌。或曰齊地之歌。按假令許意齊聲而歌。則當曰衆歌。不曰齊歌也。李善注吳都賦引曹植妾薄相行曰。齊謳楚舞紛紛。太平御覽引古樂志曰。齊歌曰謳。吳歌曰歈。楚歌曰豔。淫歌曰哇。若楚辭吳歈蔡謳,孟子河西善謳,則不限於齊也。从言。區聲。烏矦切。四部。

方言集汇

粤语:au1

客家话:[台湾四县腔]eu1[宝安腔]iu1[海陆丰腔]eu1[客英字典]eu1[梅县腔]eu1[客语拼音字汇]eu1

English

to sing; song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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